法律分析:1。公民捕殺流浪狗是合法的,有法律依據,因為這是公共安全隱患。如果政府有責任,就會出面捕捉收留,如果在壹定時間內沒有人收養,就會被人道毀滅。這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普遍做法。2.流浪狗不是公共財產,也不是私人財產。從維護公共安全的角度出發,有必要捕殺流浪狗。只要手段正當,不以販賣利潤為目的,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犬類管理條例》第四條(含無標誌犬)視為野狗,公安人員、民兵和廣大市民有權捕殺,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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