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是違法的。刑訊逼供是壹種嚴重的犯罪。我國法律禁止刑訊逼供。刑訊逼供獲得的言詞證據不能作為定罪證據,應當予以排除,即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法律規定: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刑訊逼供或者強迫證人作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後果發生,從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強迫證人作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