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超車或者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罰款200元,扣2分。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是指機動車在正常行駛過程中,違反規定隨意變更原車道,影響其他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在城市路口和高速公路,非常容易因為變道而阻礙後面車輛的正常行駛。這種行為輕則造成交通擁堵,重則容易引發交通違法事故。變更車道時,應首先觀察和判斷車輛後方、側面和待變更車道上的交通流量。確認安全後,打開轉向燈示意,再次通過後視鏡觀察兩側道路有無超車,確認待進車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