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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辱罵、誹謗他人是什麽罪?

法律解析:惡意謾罵、誹謗他人,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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