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被很多家族信托廣為傳播,作為典型案例來說明家族信托的好處。但梅艷芳去世數年後,其母親多次對信托公司提起非理性訴訟,要求解散信托,直接支配巨額遺產,導致律師費高昂。信托公司撥付律師費後,表示信托財產無法再為梅母養老院支付租金,梅母因貧困被趕出養老院。梅艷芳設立信托的初衷還是落空了。很多人將此視為“家族信任的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