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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外包和勞務派遣

法律主觀性:

服務外包和勞務派遣有不同的含義。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機構將勞動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然後其用人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的壹種用工形式。服務外包是指企業將價值鏈中非核心的IT業務和基於IT的業務流程分離出來,外包給外部專業服務提供商的壹種經濟活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崗位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劃分為若幹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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