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可以反擊,但只要動手,就要做好承擔賠償責任的準備。如果對方傷情達到輕傷二級以上,也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不要想什麽“正當防衛”。事實上,由於種種苛刻的理由,司法系統很少承認“正當防衛”。基本上,只要正當防衛人對糾紛的原因或糾紛的升級負有責任,只要他能“退而不還手”但不逃避,就被認為有打架的主觀故意,哪怕是與對方打架而不是“正當防衛”。
壹般情況下,只要有打架形式的案件,就會通過“打架”解決,移送公訴機關。檢察院和法院最多會以“被害人有過錯或者有重大過錯”來輕判自辯人,以求平衡。
所以不用擔心鎖喉,捕捉,想太多。如果妳想做,妳就準備好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