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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換地糾紛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法律分析:土地交換糾紛解決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1.承包地交換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方為有效。2.互換合同需要註冊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壹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犯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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