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流轉合同糾紛應根據具體情況和國家相關政策處理。根據我國《土地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受讓人在土地轉讓合同糾紛中已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將支持其請求對方交付土地的權利。但如果該土地未經登記,且已被合法占有使用,法院也會支持其請求。轉讓合同尚未履行的,在先設立的受讓人可以請求履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上一篇:我忘記了天津TEDA人才招聘網的密碼。下一篇:網絡課程國家允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