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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報關單上的貿易方式應該是什麽?

退運貨物報關單上的貿易方式應為直接退運貨物,簡稱直接退運貨物。

準予直接退貨的範圍是:

(壹)海關根據國家規定責令直接退運的貨物。

(二)在貨物正式向海關申報進口前,收發貨人可以因下列原因之壹向海關申請批準直接退運貨物:經海關核實下列情況屬實且不存在走私違法嫌疑的,可以批準貨物直接退運。

合同執行過程中,國家貿易管制政策調整,收貨人無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且能提供相關證明的。

收貨人因故無力繳納進口稅費,或者收貨人未按期支付貨款,導致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並能提供發貨人同意退貨的書面證明。

貨物錯運或錯卸,能提供發貨人和運輸部門的書面證明。

如發生貿易糾紛,未辦理報關進口手續,能提供法院判決書、貿易仲裁部門仲裁決定書或無爭議的有效貨物所有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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