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壹種票據,出票人是債權人,也就是收款人的債務人。出口商向買方提供商品或服務後,可以選擇要求買方以匯票的形式在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壹定金額。匯票的基本法律關系涉及三方: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出票的壹方,也就是債權人。他要求付款人(買方或債務人)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地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受票人是被指定支付匯票上的款項的壹方,通常是買方或債務人。收款人是匯票的受益人,也就是最終收到款項的壹方。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將匯票交給作為中介的銀行或金融機構,由其代為收款。銀行或金融機構會根據匯票的要求向付款人要錢,收到錢後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