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收現金是違法的。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人民幣,妨礙其流通。拒絕接受現金的人將面臨行政警告和其他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人民幣拒絕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公私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壞人民幣,阻礙人民幣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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