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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辦學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1。無教育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辦學的;2.“超綱教學”、“超綱教育”、“超前教學”等違規行為;3.聘用在職教師任教或者聘用無教師資格證的教師任教;4.3個月以上的壹次性收費;5.虛假宣傳誘導家長消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設立民辦學校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的民辦學校條件的,可以辦理審批手續;逾期未達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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