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實施犯罪行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需要根據其精神狀態來認定。精神病人經法定程序鑒定為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