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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條規定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條規定是什麽?
第三條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承擔教書育人和培養社會主義人才任務的專業人員。
行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升國民素質的使命。教師應該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law/law_view.asp?id=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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