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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過哪裏辦臨時身份證,我不能自己辦嗎?

不,妳必須自己做。

公民申領臨時身份證的具體程序是:

1.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提交戶口簿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黑白照片(照片尺寸標準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繳納辦證費65438元+00元。16周歲以下公民由監護人申請。

二、公安派出所將證件報縣(市)公安局或區公安分局審批簽發,並負責制作證件。

三、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3日內向申請人出具證明。

四、已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應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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