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 *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30日支付賠償金,以未提前通知支付壹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作為替代支付。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無勞動者過錯的,應當賠償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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