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公司目前的合同是通過傳真簽訂的。我知道風險很大。我該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風險?

我公司目前的合同是通過傳真簽訂的。我知道風險很大。我該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風險?

北京市新航律師事務所合同事務委員會特別建議貴公司與客戶簽訂供貨合同,並在專用條款供貨合同中約定貴公司的交貨依據。貴司以客戶的傳真為發貨依據,傳真中應註明客戶要求的貨物名稱、數量、規格。這樣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和財務成本,避免同壹客戶多次簽約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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