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這個問題很牛逼。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依據:1,立法法(直接依據)
第二章立法法
第壹節立法權
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
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2.根本依據:憲法
第六十七條NPC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
我不知道妳為什麽問。對法律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