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是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法律。
根據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019年4月23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8部法律的決定。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條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對全國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本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實施。
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主管單位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協助。礦山、核電廠、海上油氣設施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主管單位監督管理。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