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既堅持勞動者平等競爭的原則,又註重特殊勞動者的勞動保護,使其真正處於與其他勞動者平等的法律地位。第四,勞動行為自治與勞動標準約束相結合的原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後,用人單位享有法律賦予的勞動管理權和勞動分配自主權。同時,國家制定勞動標準,明確規定勞動的基本條件,以約束用人單位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