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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房子,還沒過戶我爸就給我偷了。現在我想通過法律拿回我的房子,好嗎?

當然了。

首先,買房的時候有沒有登記預售?如果已經做了預售登記,那麽後續的房屋買賣行為就沒有物權效力。妳可以直接要求這所房子的所有權。

其次,如果之前沒有辦理房屋登記,由於沒有過戶,所以仍然不享有房屋所有權。但是妳父親偷房子的行為是無權的,第三方——買妳房子的人——應該知道房子不屬於妳父親(因為房子沒有過戶,他買的時候當然知道房子的所有權)。因此,第三人不能主張合法的善意取得。妳仍然可以聲稱妳是這所房子的真正主人。

最後,建議妳盡快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或證明。這樣的話,即使是對法院,對妳也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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