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務條例》於2005年正式實施。法律地圖網站顯示,《宗教事務條例》於2005年3月1日生效。這是中國第壹部關於宗教的綜合性行政法規,規範了宗教事務管理,維護了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也保障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宗教事務條例》於18年3月修訂,同年2月65438年修訂。為了進壹步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諧與社會和諧,規範宗教事務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法。為了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諧與社會和諧,規範宗教事務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宗教事務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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