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物業服務合同的簽訂主體是誰?

物業服務合同的簽訂主體是誰?

法律分析:物業服務合同通常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在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壹條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建設單位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 上一篇:邊境的法律效力2
  • 下一篇:吸毒是犯罪記錄還是前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