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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下水管道堵了該不該由物業負責維修?

法律分析:下水管道主管(即公共下水管道)堵塞,物業有責任,業主負責住戶管道堵塞。

公共下水管道屬於公共設施。如果堵塞,物業負責疏通。如有損壞,由責任人負責維修。如果沒有責任人,物業管理公司就用公共維修基金來維修。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建築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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