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企業合同發生糾紛後,被訴方應當應訴。可以分為三種情況:1。起訴證據不足,可能存在訴訟風險的,可以撤訴;2.收到應訴材料和傳票後,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那麽法院可以缺席判決;3.應訴材料和傳票未送達被告的,可以公告送達。交付期限屆滿後,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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