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7天在高危地區居住的人員:集中隔離7天。
2.過去7天曾在中等風險地區居住的人員: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3、全縣(市、區)來(回)鹽人員,自由流動。在疫情發生縣(市、區)的低風險地區,對來(回)鹽人員進行3天2次檢查,並實行自由流動。
4.9月10-10月31,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跨省長途客船等交通工具,需要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