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二條行政機關編制發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應當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類、排列體系、獲取方式,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和互聯網聯系方式。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摘要、生成日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