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可以獨立進行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