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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應急管理是否擁有全部執法權?

法律分析:管理權,無執法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和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派出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書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壹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具體事項、權限、期限等內容。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組織應當向社會公布委托書。委托行政機關負責對受委托組織實施的行政處罰行為進行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組織在委托範圍內以受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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