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相親認識的都已經領證了,就是沒有婚禮。只有幾個親戚朋友知道這件事。現在他們不能再發展了,很難生活在壹起。

相親認識的都已經領證了,就是沒有婚禮。只有幾個親戚朋友知道這件事。現在他們不能再發展了,很難生活在壹起。

我們活著的時候,自然希望能有壹對夫妻過壹輩子,但是現實生活中,還是有很多夫妻因為不可調和的矛盾最終導致離婚。那麽離婚時如何判斷婚前彩禮呢?

根據2019婚姻法規定,壹般情況下,男方婚前壹旦給付彩禮,彩禮歸女方及其父母所有。即使離婚,彩禮的所有權仍歸女方及其父母。

三種特殊情況下,女方需要返還彩禮錢:

1.男女雙方均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從未同居過。

3、婚前支付並導致支付方生活困難的。

根據當事人的描述,妳們已經領證但沒有辦婚禮,不屬於以上三種情況,可以用彩禮補償女方。

也可以點開婚紗照,在首頁看到更多婚姻相關的知識~如果有其他婚姻相關的問題,可以直接問我,我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解答!

  • 上一篇:夏商周為什麽叫奴隸制?
  • 下一篇:賣水果的經營範圍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