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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家安全辦公室與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區別

香港國安辦和國安委的區別在於職能和組織架構。

香港國家安全局是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法》設立的機構,負責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家安全。其職責包括收集情報,預防、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協助香港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國家安全辦公室的組織架構由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辦公室。國家安全委員會是指中央人民政府設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統壹領導和協調全國的國家安全工作。國家安全委員會由中央領導機構組成,包括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等高級領導人以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責是制定和實施國家安全政策,協調各部門的國家安全工作,對國家安全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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