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之壹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 *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年滿75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