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法系中,破產是避免債務的最佳方式。它最大的意義在於,妳在法律上承認自己無力還債,債權人不會再找妳。
香港遵循英美法系,個人可以申請破產,破產人的生活在壹定期限內受到監督和限制。期限過後,限制解除,破產人的權利基本和普通人壹樣。
破產是壹種保護,但也會帶來各種限制。香港破產管理署規定,破產人的全部收入由受托人管理,不能買房,不能擁有私家車,不能擁有豪華家具,不能自費出國旅遊。每月服裝、理發費用不超過800港幣,飲食費用不超過3000港幣。總之,我不能再過奢侈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