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規定,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傳教,也不得在公共場所傳教。傳教只能在特定的場所進行,比如寺廟。
法律依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學校進行宗教活動,不允許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