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包括大學生、中學生、小學生、未成年人、嬰幼兒、兒童、青少年和青年人。就愛情而言,應該是自願的。如果不是自願的,就不屬於愛情。
如果談戀愛的行為發生在學校,則屬於學校的管理範圍。如果有人通過談戀愛玩弄女性,甚至違背女性意願強行與女性發生性關系,這就超出了道德範圍,需要法律調整,是違法的。如果明知不滿14的幼女仍與之發生性關系,將以強奸罪論處並判刑。
妳說的問題是我聽說我真的戀愛了。如果真的談戀愛,即使公安機關傳喚他,也不可能拘留他,不存在量刑問題。事實不同,很難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