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第二條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綠色發展。
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將達到200萬輛左右。加快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重點區域比例達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