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2008年10月28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2009年5月28日公布施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四條本法自2009年5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