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律沒有相關的禁止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 * *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