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的客體是財產所有權或財產所有權權利,信托的本質是財產管理制度。因此,信托法律關系是以信托財產為中心,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構成的信托財產管理法律關系。
事實上,傳統意義上,信托是除銀行之外唯壹合法放貸的金融機構,但在選擇信托產品時,壹定要仔細評估,避免被廣告詞所迷惑,選擇非真實信托機構提供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