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證行應對受益人(出口商)承擔主要付款責任。信用證是壹種有條件地保證通過銀行信貸付款的單據。盡管開證行提供的是銀行信貸而不是資金,但只要受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跟單匯票,開證行就必須首先履行付款承諾,不管申請人(進口商)是否付款。
2.信用證的結算方式是買賣正確的單據,充分體現了憑單據付現的交易原則。它只認單證不管貨,不管合同內容,不管合同是否履行。只要單據表面上符合信用證條款的要求,開證行就必須無條件地履行其付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