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罪刑法定原則,基本上就是沒有明文規定就沒有罪,沒有明文規定就沒有刑。
中國刑法第3條規定了這壹原則:
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處罰;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即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
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都應得到平等保護,不允許有任何歧視。《刑法》第4條規定了這壹原則。
第三,刑法第5條規定了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即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的嚴重程度相適應: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