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通知書刑事拘留: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將拘留的原因、地點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二。審查和逮捕。調查第四階段。審查起訴訴法庭審判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四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壹)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二)被告人承認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3)被告對適用簡易程序無異議。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