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律師收費服務標準》第十三條實行風險代理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費合同,約定雙方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或者比例。風險代理費用最高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目標金額的30%。
《標準》第十四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