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在職責範圍內共同辦理: (壹)壹人數罪的;(二)* * *同罪;(3) * * *犯同壹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犯其他罪的;(4)《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十八條,多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有關聯,共同辦理有利於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應當將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涉嫌主犯犯罪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由公安機關牽頭偵查,人民檢察院予以配合;涉嫌主犯犯罪屬於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由人民檢察院牽頭偵查,公安機關予以配合。壹人數罪,* * *犯同壹罪,* * *犯同壹罪的犯罪嫌疑人還犯其他罪,且多個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有關聯,合並辦理有利於查明案件事實、進行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在職責範圍內合並辦理相關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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