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公安機關通知嫌疑人家屬有人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被關押在哪裏。是公安機關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屬的法律文書。
刑事訴訟中的羈押,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遇有法定緊急情況,臨時剝奪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壹種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第壹,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證據證明自己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第二,它具有法律緊急狀態之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逮捕時,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