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關於不作為犯罪的管轄權問題。是指罪犯原本犯了殺人罪和盜竊罪,但公檢法只認定了盜竊罪,然後對罪犯進行審判、判刑和執行。但是,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發現罪犯在盜竊罪判決前有殺人罪的,罪犯殺人罪的審判由原審盜竊罪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