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刑事訴訟中,辯護律師需要征得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同意,才能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當然,他們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註意,辯護律師向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證人手機證據的,需要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還需要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其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或者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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