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
行政機關主要是指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履行國家行政職能的機關是壹級政府機關的總稱,也是執行國家法律,從事國家政府機關內部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