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認定行政聯合執法復議機構

如何認定行政聯合執法復議機構

法理分析:多個行政機關聯合執法,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向上壹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五條對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同壹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上壹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 上一篇:《信托法》第51條對家族信托的影響
  • 下一篇: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這門課,對大學生的幫助是()。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